裝修行業十分復雜,如果業主一個不小心選擇了無良的裝修公司,那么糾紛是無法避免的了。那如果產生了裝修糾紛要怎樣正確解決?如果有相關的法律知識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時候,以下就是北京合同律師遇到的裝修糾紛。
祁先生為自己的婚姻買了一套新房子,高高興興地準備,裝修,打算盡快裝修,直到新房子能住上婚姻。 為了早點布置好房子,也為了節省自己選擇每個裝修公司的時間,祁先生由朋友介紹,認識“總工”包先生。 以為是熟人介紹,也沒有簽訂正式的裝修合同。雙方會面商討房屋裝修方案和價格后,立即開始裝修工作。
雙方口頭協議,房屋裝修12萬元,承包勞務合同材料,鮑先生全權負責房屋裝修。在裝修過程中,齊先生還按照雙方的口頭協議,先付給包先生12萬元裝修費。
沒想到,房子還沒完全裝修好,雙方就因為裝修錢的多少產生了矛盾。最后還是不合適說了。包先生直接帶著工人撤了,把未裝修的房子搞得亂七八糟。
齊先生通過對此問題非常令人惱火,房子可以就這么擱置在這兒,真的是非常重要影響齊先生要結婚的好心情。但是,沒想到,更讓人惱火的事情我們還在進行后面。三個一個月后,齊先生收到了北京通州區農村人民對于法院的傳票。原來包先生把齊先生告了,向其追討拖欠的工程款4萬元。房子就是沒有其他裝修完,自己還沒去告他呢,自己倒被他給告了,齊先生也是非常容易生氣。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祁總向法院指出,雙方口頭約定的裝修方式是人工和材料,裝修款共計12萬元,我已經付給他了,裝修款沒有違約的問題。 但包先生堅決否認翻新是“人工和材料”。 在爭論的雙方,雙方都不能拿出強有力的證據推翻對方。
為此,法院可以委托管理專業技術鑒定研究機構對涉訴的工程項目造價問題進行了分析鑒定,結論進行顯示該工程總造價為15.8萬元。經過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法院認為,齊先生與包先生就是通過學生口頭表達形式成立了裝飾裝修合同法律關系,雖然齊先生主張裝修方式是包工包料,卻沒有提交相關數據證據,因此,法院無法采信。對包先生對于已經沒有完成的裝修公司工作,齊先生我們應該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依據鑒定的工程建設造價,扣除已支付裝修款及未完工工程應用價值,法院判決齊先生向包先生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并承擔鑒定費。
這個判決結果對齊先生可以說是“極大的傷害”,但卻是非常公正合理的。相關數據調查顯示,在裝修糾紛中,未簽訂書面合同,以口頭約定的方式要求個別施工隊進行裝修的情況非常普遍。即使有書面合同,內容也比較簡單,基本不會使用家裝合同的示范文本。嗯,履約中有追加項目,或者水 u002Felectricity等裝修方案需要協商調整變更時,超過一半的不會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超過一半的會以手寫簡易結算單的形式結算。這些都為后來的裝修糾紛和糾紛的艱難協商解決埋下了伏筆。
因此,為避免齊先生通過這樣的“悲劇”,北京合同律師可以在這里給大家提個醒兒。
首先,我們必須簽合同。 簽一個標準的書面合同很重要,不要怕麻煩省事不簽合同,不要覺得是熟人介紹的,否則大家都知道,沒必要,就不簽合同。 在沒有合同的情況下,裝修糾紛將會非常麻煩,非常不利于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二,平時注意收集證據。一旦出現爭議的第一跡象,要慎重對待,事先考慮,收集證據。在裝修過程中,要注意檢查對方是否與裝修材料達成一致,是否擅自改變材料類型或品牌。對于裝修中可能出現的附加項目,及時溝通,決定是否增加這些項目,經協商一致后,簽訂書面附加協議,確定附加項目和費用。
第三,及時咨詢裝修律師。發生裝修糾紛后,一定要先咨詢裝修律師,得到律師的專業意見后再決定下一步怎么做,在律師的指導下采取應對措施。舉一個類似的例子。當時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爭執之后,他們各執一詞,互不相讓。但裝修糾紛發生后,當事人郭先生第一時間來咨詢北京合同律師。與律師詳細溝通案情后,根據律師建議,他委托律師先與對方協商。在交談的過程中,通過交談中對細節的追問,對方表示自己漏掉了當初約定的“包工包料”的事實。以這段對話錄音為證據,最終在法庭上,成功幫助當事人郭先生爭取到了一些權益,雙方通過調解解決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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