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我國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2022年1月1日,我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也正式施行。這是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如何成為一名合格的家長?應該如何正確教育孩子?如何保護孩子的合法權益?今天北京律師咨詢網的文章通過列舉生活中幾種常見的未成年人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為家長提供一些正確的處理方式。
情況1:當孩子自己去商場或超市購物,被工作人員誤認為偷拿了商場的東西遭到搜身或扣留的情況,作為家長應該怎么做?
遇到上述情況家長首先可以與商場或超市領導提出抗議,并向當地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或者報警處理。如果情節特別嚴重,對孩子身心造成極大傷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情況2: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甚至在校園內,多次遭到社會青年或者高年級學生的勒索或搶劫,作為家長應當怎么做?
1、和學校反應相關的情況,如果對方是高年級的學生,應要求學校對其進行教育和管理,并直接與對方家長進行溝通。2、對于專門進行勒索、搶劫的不良少年,及時進行報警,尋求公安機關的幫助。
情況3:孩子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受到老師的體罰時,作為家長應該怎么做?
1、直接與體罰孩子的老師了解情況,告知其體罰是禁止的,同時向學校領導反應情況,或者直接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進行投訴。
2、如果老師拒不認錯,或者學校偏袒對孩子進行體罰的老師,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情況4:學校以外的人員導致的孩子人身損害的,由誰承擔責任?
學校以外的人員指的是老師、學生和其他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比如社會人員進入學校期間傷到到學生,或者校外的車輛進入學校時碰傷學生。
孩子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學校以外的人員導致的孩子人身損害的,應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補充責任承擔的范圍是根據其過錯程度決定的,也就是學校存在多大過錯,就承擔多少責任。? ? 情況5:孩子在與其他小孩子玩耍時,被對方故意打傷,為此花了將近3000元的醫療費,這種情況下,受傷孩子的家長應該怎么做?
1、作為受傷孩子的家長,可以與對方家長進行協商,共同商定一個妥善的賠償方案。
2、如果對方家長以種種借口拒絕協商、拒絕賠償,作為受傷孩子的家長,可以要求有關部門從中調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家長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他人造成損害時,作為監護人的家長有賠償經濟損失的義務。
3、如果孩子是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上學期間被人打,那么除了打人者的監護人需要承擔責任外,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有過錯的,也需要承擔責任。
北京律師咨詢網:家庭教育問題近年來日益凸顯,影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甚至嚴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家長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多與孩子溝通,抽時間多陪伴孩子,了解孩子的內心世界。除此之外,還應該教會孩子,知法、懂法、守法,加強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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